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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法考客觀題試題(卷二回憶版 單選部分)

          2020-10-16 17:29 來源:獨角獸網校 點擊:次 【字號:

          一、單項選擇題。每題所設選項中只有一個正確答案,多選、錯選或不選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題,每題1分,共50分。
           
          1.鄭某起訴林某,審理過程中林某提起反訴,后鄭某撤回起訴,法院以原告撤回起訴為由裁定駁回了林某的反訴。林某對該裁定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應當如何處理?
          A組織當事人調解,調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訴
          B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C二審法院撤銷駁回反訴的裁定,同時發回重審
          D二審法院撤銷原裁定,同時指定原審法院審理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D
          首先基于反訴的獨立性,反訴獨立于本訴而存在,不會因為本訴的撤銷而撤銷,所以鄭某撤回起訴后,對于林某提出的反訴法院應當繼續審理,故一審法院裁定駁回林某反訴的裁定是錯誤的。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管轄權異議裁定可以上訴,故林某對一審法院駁回起訴的裁定(裁定駁回反訴其實是一審法院對反訴作出的駁回起訴裁定)可以提起上訴,此時一審駁回起訴裁定錯誤,即一審法院應當對案件繼續審理,故二審法院應當裁定撤銷原駁回起訴裁定,指定原審法院繼續審理,
          故本題答案為D。
           
          2.甲省M市A區的李某在位于乙省N市B區的張某電商平臺上購買了貨物,購物條款約定發生爭議由乙省N市B區法院管轄。發生糾紛后,李某向甲省M市A區法院起訴,張某以有管轄協議為由提出管轄異議,李某認為,因乙省N市已成立互聯網法院,管轄協議無效。M市A區法院認為管轄異議成立,將案件移送至N市B區法院,問N市B區法院如何處理?
          A報N市中院指定管轄
          B逐級報最高院指定管轄
          C退回M市A區法院
          D將案件移送N市互聯網法院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A
          本題考查兩個知識點,首先是互聯網法院的集中管轄,屬于新考點;其次是移送管轄,屬于常規考點。首先關于互聯網法院的集中管轄,根據《關于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規定》,互聯網法院集中管轄該市轄區內應當由基層法院管轄的發生在互聯網上的合同糾紛、侵權糾紛等,簡而言之,首先根據正常的合同或者侵權糾紛的管轄權判斷思路確定糾紛的管轄法院,然后判斷如果該糾紛屬于發生在互聯網上,且該市有互聯網法院,則糾紛屬于互聯網法院管轄。如本案中,首先根據管轄協議確定本案應當由N市B區法院管轄,同時屬于發生在互聯網上的合同糾紛,N市設有互聯網法院,故本案應當由N市互聯網法院管轄?,F在M市A區法院將案件移送給N市B區法院,而本案應當由N市互聯網法院管轄,故M市A區法院移送錯誤,但移送管轄只能移送一次,受移送法院認為本院沒有管轄權,不能將案件退回,也不能再移送,只能報請上級法院指定管轄,故本案受移送的N市B區法院應當裁定將案件報請其上級法院即N市中院指定管轄。
          綜上所述,本題答案為A。
           
          3.A想在乙區買一個店鋪,和甲縣的B簽居間合同,和乙區的C簽店鋪買賣合同。C不肯交房并辦理過戶。A將B、C起訴到甲縣法院要求交付店鋪辦理過戶,甲縣法院判決C交付辦理過戶,以B不是適格被告為由判決駁回A對B的訴訟請求。C不服上訴,認為既然B不是適格被告,那么B的住所地甲縣法院就沒有管轄權,故而在二審中提管轄權異議。二審法院應當如何處理?
          A二審法院應移送管轄
          B二審法院應指定管轄
          C二審法院對管轄權異議不予審查
          D二審法院應當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C
          本題考查管轄權異議的提出時間。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管轄權異議,被告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沒有提出管轄權異議,并且應訴答辯的,視為受訴法院取得管轄權,但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除外。本案中被告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沒有提出管轄權異議,甲縣法院取得應訴管轄權,故被告C在二審中不能再提出管轄權異議,所以二審法院對被告C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不予審查,應當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綜上所述,本題答案為C。
           
          4.住所位于東嶺縣的利民公司依約將長山縣的倉庫租借給住所位于峻南縣的青松公司使用,每年租金30萬。雙方還約定,因該租賃合同發生的糾紛均應由合同簽訂地順富縣法院管轄。利民公司因經營不善申請破產,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管理人為追索青松公司拖欠的租金向法院起訴。本案應當由哪些法院管轄?
          A東嶺縣法院
          B長山縣法院
          C峻南縣法院
          D順富縣法院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B
          首先確定本案當事人,利民公司進入破產程序,管理人起訴青松公司追索租金,應當以誰為原告?法人的訴訟權利能力始于成立,終于終止,終止的標志為注銷,故雖然進入破產程序,但利民公司尚未注銷,故利民公司具有訴訟權利能力,本案應當以利民公司為原告,即利民公司起訴青松公司追索租金。其次判斷管轄,本案是不動產租賃合同糾紛,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專屬管轄,故本案應當由該倉庫所在地長山縣法院專屬管轄。本案雖然有管轄協議約定由合同簽訂地順富縣法院管轄,但是該管轄協議違背專屬管轄而無效。
          綜上,本題選擇B。
           
          5.張老頭有一套房屋,張老頭死后,張甲和張乙因遺產繼承糾紛,張甲將張乙訴至法院,訴訟中,鄰縣張老頭的女兒張丙向法院主張繼承遺產,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張甲是原告,張乙是被告
          B張甲,張丙是原告,張乙是被告
          C張丙是原告,張甲、張乙是被告
          D張甲是原告,張乙是被告,張丙是有獨三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B
          本題要判斷張丙的訴訟地位,到底是有獨三還是共同原告。
          解題思路一:首先判斷本案原告是張甲,被告是張乙,法律關系是法定繼承。其次張丙是基于法定繼承關系主張權利,故張丙也是本案張甲、張乙爭議的法定繼承的一方當事人,故張丙應當是共同原告或者被告,而不是有獨三或者無獨三。顯然,張丙是主張權利,故應當為共同原告。故本案應當以張甲、張丙為共同原告,張乙為被告。
          解題思路二:當然本案可以直接根據司法解釋得出答案,遺產繼承糾紛中,部分繼承人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他繼承人作為共同原告參加訴訟,可以得知張甲、張乙之外的其他繼承人張丙應當作為共同原告參加訴訟。
          綜上所述,本題答案為B。
           
          6.夏某在回宿舍的樓道里,被季某堆放在樓梯過道的衣柜不小心絆倒受傷,夏某向法院起訴季某,要求損害賠償。在訴訟中本案被告季某是否存在過錯產生爭議,關于該爭議事實的證明責任分配,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法院承擔證明責任
          B過錯不是本案的證明對象
          C由季某證明自己沒有過錯
          D由夏某證明季某有過錯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C
          本題考查證明責任分配。堆放物致人損害并非無過錯責任原則,原則上應當由原告證明侵權責任構成四要件(行為、結果、因果關系和過錯),被告證明免責事由。其次,根據民法規定,堆放物致人損害屬于過錯推定,故在證明責任分配中應當將過錯倒置給被告證明。綜上,應當由原告證明行為、結果、因果關系,被告證明免責事由和無過錯。本案爭議事實是季某是否存在過錯,顯然,應當由被告季某對自己無過錯承擔證明責任,故本案C選項表述正確,D選項表述錯誤。證明責任應當由當事人承擔,法院不承擔證明責任,故A選項錯誤。本案擱置物致人損害,并非無過錯責任原則,侵權人季某有過錯是本案侵權構成要件,是本案的證明對象,所以B選項錯誤。
          綜上所述,本題答案為C。
           
          7.巨星公司開發的軟件屢遭盜版,遂派公司人員假扮消費者與盜版商磋商,請公證處人員手機秘密拍攝磋商全過程,公證處制作公證書,巨星公司據此向法院起訴索賠,關于公證書的說法正確的是?
          A假扮消費者有違公平原則,有損經濟秩序,該公證書應當排除
          B公證處只應當公正合法法律行為,該公證書有瑕疵,應當排除
          C該公證書是原始證據
          D該公證書是書證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D
          本題考查證據,主要涉及到民事訴訟中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在民事訴訟中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只能排除“嚴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者嚴重違背公序良俗方法形成或者獲取的證據”,本題中巨星公司派出工作人員假扮消費者與盜版商磋商并秘密拍攝磋商過程的行為并未嚴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并沒有被法律所禁止,且未嚴重違反公序良俗,所以該秘密拍攝的錄音錄像不屬于非法方式收集的證據。公證處制作的公證書是對該取證行為以及所取得的錄音錄像這一證據進行監督和確認,屬于傳來證據,故C選項錯誤。根據前述分析,巨星公司假扮消費者與盜版商進行磋商、秘密錄像等方式并不屬于非法收集證據,故該公證書所公正的錄音錄像內容以及取證過程也并不屬于非法證據,無需排除,故A、B選項錯誤。公證書通過其記載的內容和表達的思想證明案件事實,屬于書證,故D選項正確。同時值得注意的是公證書的證據效力問題。根據《民事訴訟法》69條規定,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的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即公證書所證明的事實為免證事實,但可以通過相反證據推翻。
          綜上,本題答案為D。
           
          8.李某起訴吉通公司,履行合同義務,A市B區法院判決駁回,李某上訴,在上訴狀提交后第三天,李某車禍身亡。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AA市中級法院應裁定訴訟終結
          BB區法院應裁定訴訟終結
          CB區法院應裁定訴訟中止,通知李某繼承人參與訴訟
          DA市中級法院應裁定訴訟中止,通知李某繼承人參與訴訟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D
          首先本案當事人提交上訴狀,一審判決未生效,本案尚在訴訟中,故本案屬于訴訟中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繼續訴訟,故法院應當裁定訴訟中止,通知繼承人參加訴訟。問題在于本案應當由一審法院還是二審法院作出訴訟中止的裁定。本案中當事人已經提出上訴,故案件已經進入二審程序,應當由二審法院作出訴訟中止的裁定。當然,考生可以從另外一個角度思考,中止的目的是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繼續訴訟,即是等待二審是否繼續進行,故應當由二審法院作出訴訟中止的裁定。故本題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
          綜上所述,本題答案為D。
           
          9.某市環保協會提起訴訟,起訴某廠因生產工作極大影響了周邊居民的生活生產活動,對環境造成破壞。甲因該廠的污染行為受到損害,也想參與本案的訴訟。關于法院的做法,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將甲列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B將甲列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C通知甲另行起訴
          D將甲列為共同原告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C
          本題就考查一個問題,公益訴訟的受理與裁判不影響同一侵權行為的受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訴訟。故本案某市環保協會提起公益訴訟不影響受害人甲另行起訴,故在公益訴訟中,甲希望參加訴訟的,法院應當不予受理,告知其另行起訴。本題答案為C。
           
          10.甲對乙有20萬債權到期,乙對丙有20萬債權。甲對丙提起代位權訴訟,法院依法將乙列為第三人。訴訟中甲、丙達成調解協議,約定丙將一條價值20萬的手鏈交付給甲,用于清償該筆債務,法院依法制作調解書送達當事人。丁主張手鏈是自己的,欲提出第三人撤銷之訴,下列關于本案當事人的表述正確的是?
          A甲、乙、丙為被告
          B甲、丙為被告,乙是第三人
          C甲、乙是被告,丙為第三人
          D甲為被告,乙和丙是第三人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B
          本題考查第三人撤銷之訴中當事人的訴訟地位問題。在第三人撤銷之訴中,以起訴第三人為原告,原審的原告、被告、有獨三為被告,原審的無獨三分情況討論,原生效裁判中承擔責任的無獨三作為被告,原生效裁判中不承擔責任的無獨三作為第三人。據此分析本案,丁提出第三人撤銷之訴,丁為原告。原審中甲是原告,丙是被告,乙是無獨三,故在第三人撤銷之訴中應當以原審原告甲和原審被告丙作為被告,而原審無獨三乙在第三人撤銷之訴中的訴訟地位應當視其在生效裁判文書中是否承擔義務而定。原生效調解書約定的內容是“丙將一條價值20萬的手鏈交付給甲”,顯然,在該生效調解書中,無獨三乙不承擔責任,故在第三人撤銷之訴中乙應當作為第三人,不能作為被告。故本題答案為B。
           
          11.甲乙故意傷害一案,甲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甲勝訴乙支付甲費用。乙不服上訴,二審期間,甲乙達成和解協議向二審法院申請撤回起訴,二審法院經審查發現和解協議內容與原判決認定的事實不一致,請問二審法院應當如何處理?
          A準許撤回起訴,一審判決生效
          B不準許撤回起訴,二審法院根據審理結果作出判決
          C不準許撤回起訴,二審法院應當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D準予撤回起訴,并且一并裁定撤銷原判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D
          本題考查二審中的撤回起訴。二審中原審原告申請撤回起訴,經其他當事人同意,且不損害國家、社會、第三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準許,同時應當一并裁定撤銷原判。故本案在二審中,原告申請撤回起訴,二審法院裁定準許撤回起訴,應當一并裁定撤銷原判,故本題D選項正確。題目中給出的二審法院發現和解協議與原判決認定的事實不一致為干擾信息,試想,原告都撤回起訴了,不告了,法院不再對案件行使審判權,那和解協議與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不一致又跟法院有什么關系呢?本題B、C選項關于不準撤回起訴的表述錯誤。撤回起訴,沒有起訴則沒有審判,故一審判決將不能繼續存在,故二審法院準許撤回起訴后,應當一并裁定撤銷原一審判決,故A選項表述錯誤,D選項表述正確。綜上所述,本題答案為D。
           
          12.甲公司起訴乙公司要求支付貨款50萬并支付違約金10萬元,某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支持了甲公司全部訴訟請求。判決生效后,甲公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該判決,乙公司向該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中院認為理由成立,裁定本案再審。在再審審理過程中,甲、乙公司達成調解協議,約定乙公司在一個月內向甲公司支付貨款50萬,甲公司放棄違約金的請求。該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當事人的調解協議制作了調解書。后乙公司拒不履行該調解書,甲公司應當通過何種途徑救濟權利?
          A申請恢復對原判決書的執行
          B申請執行調解書
          C法院裁定對原判決書的執行
          D就調解協議起訴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B
          本題考查再審中的調解。再審中法院可以組織當事人調解(一審、二審、再審均屬于訴訟程序,法院可以組織調解),在再審中達成調解協議,法院制作調解書,調解書經當事人簽收后生效,原判決、裁定視為撤銷,此時生效法律文書為再審法院制作的調解書。故乙公司拒不履行調解書,當事人應當申請執行該調解書,本題選擇B。
          A和C選項錯誤,依據在于“再審調解書送達后原判決、裁定視為撤銷”,故此時原生效判決書已經不存在,不存在恢復對其執行的問題。D選項也是錯誤的,既然就此案法院已經制作了調解書,本案已經存在生效的調解書實體解決了糾紛,自然不存在就本案另行起訴或者就調解協議另行起訴的問題。
           
          13.張某訴李某,要求李某返還借款。一審法院判決李某敗訴,當事人均未上訴。判決生效后李某向法院申請再審。法院決定再審,在再審過程中,發現張某和李某已經達成了和解協議,并且已經支付完畢。下列做法正確的是?
          A繼續再審
          B駁回再審請求
          C判決執行一審判決
          D裁定終結再審程序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D
          本題幾乎完全是2018年金題的再現,只不過把2018年金題中的“再審申請審查過程中”變為了“再審中”,即從啟動階段變為了審理階段。根據《民訴解釋》402條規定法院在審查再審申請期間,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完畢的,法院應當裁定終結審查,但當事人在和解協議中聲明不放棄申請再審權利的除外。同時該司法解釋406條規定在再審審理期間發現上述情形的,可以裁定終結再審程序。因為在判決生效后的執行程序、再審審查程序、再審審理程序中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完畢,意味著當事人通過協議的方式處分了自己的權利,并通過實際履行的方式解決了原有的糾紛,此時法院沒有必須對原生效判決進行再審審查,也沒有必要對案件進行重新審理(再審程序也是訴訟程序,其目的也在于解決糾紛),故應當裁定終結對再審申請的審查或者裁定終結再審程序。故本題答案為D。
           
          14.林某與劉某因為交通損害賠償糾紛,經某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協議后,申請法院確認調解協議效力,某區法院審查認為符合規定,裁定確認調解協議效力,林某與劉某當即履行完畢。后林某認為該調解協議中約定的殘疾賠償金數額遠遠小于自己遭受的損失,劉某可以何種方式救濟?
          A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復議
          B向該區法院或者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
          C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
          D向該區法院提出異議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D
          本題考查對特別程序所作判決、裁定的異議。首先,確認調解協議效力為特別程序,特別程序一審終審,對其判決、裁定不能上訴,也不能適用審判監督程序。其次,特別程序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應當適用特別程序作出新的判決、裁定,即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特別程序的判決、裁定有錯誤的,可以向作出該判決、裁定的法院提出異議,法院審查,異議成立的,(適用特別程序)作出新的判決、裁定撤銷或者改變原判決、裁定;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故本題當事人對法院確認調解協議效力的裁定有異議可以向作出該裁定的某區法院提出異議,法院適用特別程序審查作出新的判決、裁定,不能上訴、不能申請再審,也不存在復議的問題,故本題答案應當為D。
           
          15.顧某被法院判決償還曹某借款320萬元,曹某發現顧某有一處房產,于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法院的執行過程中顧某之父提出執行異議,主張房屋歸自己所有。法院審查后認為異議成立,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A法院應該繼續執行
          B法院應該裁定中止執行
          C曹某可以向法院申請再審
          D顧某的父親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異議之訴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B
          本題考查案外人對執行標的的異議。在執行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主張權利可以提出案外人對執行標的的異議。法院認為異議成立的應當裁定中止執行,認為異議不成立的應當裁定駁回。對裁定不服的,認為原生效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處理,認為與原生效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在裁定送達之日起15日內提起執行異議之訴。顯然,本案顧某的父親對執行標的主張權利,提出案外人對執行標的的異議,法院認為異議成立的,應當裁定中止執行,故本案A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同時本案生效判決判顧某償還借款320萬,法院執行的是顧某的房屋,故法院生效判決并未涉及作為執行標的的房屋的歸屬,屬于與原生效裁判無關的情形,故法院作出中止裁定后不能申請再審,應當通過執行異議之訴的方式解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爭議。故C選項錯誤。
          關于執行異議之訴,如果法院認為異議成立,裁定中止執行,應當由申請人作為原告起訴案外人,被執行人作為共同被告或者無獨三(視其態度而定),其訴訟的目的是希望法院繼續執行,故俗稱為“許可執行之訴”;如果法院認為異議不成立,裁定駁回的,應當是案外人作為原告起訴申請人,被執行人作為共同被告或者無獨三(視其態度而定),其訴訟的目的是希望阻止對該標的的執行,故俗稱為“案外人異議之訴”。關于本題D選項,值得注意的是法院認為異議成立,裁定中止執行之后,應當是申請人曹某提起執行異議之訴(許可執行之訴),案外人顧某的父親不能直接提起執行異議之訴,所以D選項顧某的父親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的表述錯誤。當然,既然尚無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對該房屋所有權歸屬進行確定,故顧某的父親可以另行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房屋所有權糾紛,但該訴訟并不屬于執行異議之訴,故D選項顧某的父親可以直接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的表述錯誤。綜上,本題答案為B。
           
          16.張某、林某共同出資注冊一家公司,張某認繳40萬,林某認繳60萬,出資期限為2024年,林某為公司的執行董事。2年后因為項目需要,林某催促張某盡快實繳出資,張某問林某需要多少資金,林某回復需要1000萬,張某即向林某的賬戶匯款了400萬,林某以公司的名義向張某出具了股款收據。后林某將400萬全部投入公司的項目運營,全部虧損。下列哪些說法正確?
          A林某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
          B張某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
          C林某應當向張某返還400萬
          D張某轉款中360萬是公司的資產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A
          [命題陷阱]股東應當向公司賬戶足額繳納出資,本案中最大的疑難點在于張某將款項打入了林某的個人賬戶。但是法律關系的確認要結合案件情節綜合評判。本案中林某是公司的執行董事,張某基于對公司轉款的意思表示打了款,轉款后由公司出具收據,且該款項用于公司的項目運營,綜合這些信息應認定張某和公司之間形成了資金往來,林某只是“過一手”,并沒有形成林某向張某的借款關系。林某也未向公司履行出資義務。
          [解析]本案的關鍵問題是張某向林某轉款400萬的性質確認,根據案情所述,張某向林某轉款的意思表示基于公司項目需要而提前履行出資義務,且公司出具了股款收據,該筆款項后續用于公司的項目運營,并非林某私用,所以應認定該400萬為張某與公司之間的資金往來,而非張某與林某個人之間的關系。
          至于此400萬的屬性,如果公司沒有進行增資的法定程序,可以分解為40萬和360萬兩部分,其中40萬為張某向公司履行的實繳出資,張某完全履行了出資義務,另外360萬算作張某對公司的借款,而無論出資還是借款,此400萬貨幣均應認定為公司的資產,B、D項錯誤;
          既然并非林某和張某個人間的借款,所以林某無需承擔返還責任,C項錯誤;且林某未實際履行對公司的出資義務,A項正確。
          綜上,本題答案為A。
           
          17.2017年甲與乙出資設立了格羅姆公司,甲的持股比例是75%,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約定兩股東應于2039年前繳足出資,后格羅姆公司欲吸納丙入股,并與丙簽訂入股協議,約定:甲和乙應于2019年前繳足出資,此條件是丙入股格羅姆公司的必要條件。雙方簽字蓋章,丙公司履行了出資義務,但格羅姆公司未修改公司章程。甲、乙應于什么時間繳足出資?
          A甲、乙應于2039年前繳足出資
          B甲應于2019年前繳足出資,乙于2039年前繳足出資
          C甲應于2039年前繳足出資,乙于2019年前繳足出資
          D甲、乙應于2019年前繳足出資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B
          [命題陷阱]本題的難點有兩處:第一,與合同法交叉融合,格羅姆公司與丙簽署增資入股協議對原股東甲和乙施加了提前履行出資的義務,原則上未經甲、乙同意,此負擔的義務對甲、乙不生效;第二,甲的身份是格羅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所以其代表格羅姆公司簽署此協議時,一方面代表了格羅姆公司的意志,另一方面也代表了自己的意志,那么對于格羅姆公司與丙的合同中對甲負擔的提前履行出資的義務甲應認定為同意。
          [解析]丙和格羅姆公司簽署的入股協議為甲和乙附加了提前履行出資的義務,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未經甲乙同意該負擔的義務對甲和乙不能生效。
          但是,甲作為格羅姆公司的控股股東和法定代表人,如果對提前履行出資的事宜不同意,他不會違心的代表公司簽署此協議,所以甲代表格羅姆公司簽署此協議應認定甲對此義務的設定是知情且同意的,所以甲應按此約定于2019年完成出資。
          格羅姆公司和丙的增資入股協議中對乙施加的義務,乙沒有同意,對乙不生效?!豆痉ā返?8條第1款:“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格羅姆公司未經法定程序修訂公司章程,沒有改變股東依據原章程履行出資的責任,所以乙應按原公司章程中約定的2039年完成出資,只有B項符合要求。
          綜上,本題答案為B。
           
          18.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資成立瀚林公司,協商制定公司章程時甲未出席,乙、丙、丁一致同意且于章程中簽字,乙偽造了甲的簽字。公司成立后,四股東協商一致共同簽署一協議,就股東之間的權利義務等事宜進行了約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四股東簽署的協議是公司章程的一部分
          B公司章程經過四分之三的股東通過,已經生效
          C四股東協商一致簽署的協議具有與公司章程相同的法律效力
          D公司章程未經工商登記不能對抗第三人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D
          [命題陷阱]公司章程是公司設立的必備文件,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發起人的投資協議或合作協議等文件雖然對簽署者有效,但不能替代章程也不能成為章程的一部分。有限公司成立時公司章程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而生效。公司章程應當進行工商登記,未經登記不能對抗第三人。
          [解析]股東協議與公司章程是彼此獨立的兩份契約,其性質、適用范圍、效力等有所區別,并非包含或相同的法律關系,A、C項錯誤;
          《公司法》第11條:“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發起設立公司,公司章程需經全體股東協商一致才能生效,不能部分決議,B項錯誤;
          工商登記產生商事外觀的效力,故未經登記不能對抗第三人,D項正確。
          綜上,本題答案為D。
           
          19.甲公司于2018年3月設立登記,工商登記中載明吳太是甲公司股東之一。但因為甲公司財務人員的疏忽,公司章程中未記載吳太,且甲公司沒有制備股東名冊。據查,吳太履行了出資義務,且甲公司向其出具了股款收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應該綜合各種要素來判斷吳太是否具有股東資格
          B只需工商登記即能證明吳太具有股東資格
          C沒有股東名冊記載,吳太沒有股東資格
          D沒有公司章程記載,吳太沒有股東資格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A
          雖然根據《公司法》第32條:“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股東名冊是證明股東資格存在的直接證據,但并非唯一的證據,股東資格的取得應綜合考慮股東與公司建立法律關系的意思表示、出資行為、權利享有、義務承擔等多種因素而確定,故A項說法正確;
          工商登記具有公示公信效力,但被登記的股東如果存在類似非法或錯誤登記的情形時,未必能具有股東資格,B項說法太過于絕對;
          股東名冊、公司章程的記載屬于證明股東資格的因素之一,但并非絕對或唯一因素,即使沒有股東名冊或公司章程的記載,通過其他因素綜合判定股東也可取得身份,C、D說法錯誤。
          綜上,本題答案為A。
           
          20.雷某獨資設立大米公司,雷某擔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因公司的經營需要向羅某籌措資金200萬,并約定羅某因此占大米公司5%的股權,大米公司為此向羅某出具了股權憑證。據查,羅某是大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大麥公司與大米公司的經營范圍基本相同。因為羅某該筆資金的引入,大米公司經營漸有起色,終于扭虧為盈。但大米公司未向羅某分紅,羅某提出查閱大米公司的賬簿并主張分紅,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雷某可以羅某查賬目的不正當為由拒絕其查賬請求
          B如果羅某委托律師代為查賬,雷某不得拒絕
          C羅某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大米公司分紅
          D羅某可自行召集并主持股東會決議分紅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A
          [命題陷阱]本題的關鍵點是羅某的身份應被認定為大米公司的股東持股5%,進而享有股東的分紅權、知情權、決策權等。另外,股東分紅權的救濟流程一般是:公司有利潤可分紅→公司股東會做出分紅決議→公司未執行此決議而侵害股東權利→股東提起分紅權訴訟,所以股東提起訴訟時一般應提交包含具體分配方案的股東會決議,否則不能主張分紅。
          [解析]根據《公司法司法解釋(四)》第8條:“有限責任公司有證據證明股東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股東有公司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不正當目的”:
          (一)股東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主營業務有實質性競爭關系業務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本案中羅某既是大米公司的小股東,又是大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大米公司和大麥公司的經營范圍高度一致,所以羅某申請查閱大米公司的賬簿,大米公司負責人雷某可以因羅某經營與本公司有實質競爭關系的業務,而認定其查賬目的不正當,拒絕其查賬請求,A項正確;
          知情權是股東的權利,為了能夠將此權利落實到位,必要時股東可聘請律師等中介人員輔助進行,但是中介人員不可代替股東行使查賬權,另外,即使股東請了律師輔助,如果股東存在不正當目的,公司也可以拒絕,B項錯誤;
          《公司法司法解釋(四)》第14條:“股東提交載明具體分配方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的有效決議,請求公司分配利潤,公司拒絕分配利潤且其關于無法執行決議的抗辯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公司按照決議載明的具體分配方案向股東分配利潤。”股東分紅權的享有應該基于公司有利潤可分+符合分配條件+股東會作出包含具體分配方案的有效決議,公司沒有執行此決議,股東據此起訴要求分紅可以支持,但本案中大米公司并沒有作出包含具體分紅方案的股東會決議,雖然大米公司扭虧為盈但公司也可以積聚力量擴大生產而不分紅,所以股東不能直接起訴要求分紅,C項錯誤;
          《公司法》第40條第3款:“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東會的召集和主持的職權是按照董事會→監事會→股東的順序確定的,首先股東召集和主持是在董事會和監事會均不召集也不主持的前提下,才能自行召集和主持,其次,自行召集和主持的股東要求單獨或合計代表1/10以上表決權。本案中,沒有出現董事會和監事會均不召集和主持股東會的情形,且羅某的持股比例只有5%也沒有達到1/10的法定要求,無權自行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故D項錯誤。綜上,本題答案為A。
           
          21.安云公司是由藍月公司和張三、李四共同出資設立的有限公司,藍月公司派趙祥和王琳擔任安云公司的董事。在安云公司運營期間,趙祥以王琳在安云公司決策時總不為藍月公司的利益著想為由,向藍月公司報告。藍月公司未經安云公司其他董事同意,將王琳召回,派駐胡麗作為安云公司的董事,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王琳一經召回就喪失了安云公司的董事身份
          B胡麗取得了安云公司的董事身份
          C趙祥和王琳應對藍月公司盡忠實、勤勉義務
          D趙祥和王琳應對安云公司盡忠實、勤勉義務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D
          [命題陷阱]本題的關鍵是董事的任免程序。有限公司中非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由股東會選舉或更換,并非由某股東單獨決策。所以王琳雖然受藍月公司指派在安云公司擔任董事,但作為安云公司的董事就應該對安云公司盡到忠誠和勤勉義務,且王琳的任免或更換應該由安云公司股東會決議,而不能由藍月公司單方決定。
          [解析]根據《公司法》第37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王琳作為股東藍月公司的代表出任安云公司的董事,其選舉或更換都應該由安云公司的股東會決議,未經法定流程王琳的董事身份不會因藍月公司召回而喪失,同樣,胡麗也不能因藍月公司的單方意思表示而取得安云公司董事身份,A、B項錯誤;
          趙祥、王琳經藍月公司指派作為股東代表,出任安云公司的董事,作為安云公司的董事,自然應該對安云公司盡到忠實和勤勉義務,所以C項錯誤、D項正確。
          綜上,本題答案為D。
           
          22.三石商貿有限公司因管理混亂經營陷入困境,于2019年3月經法院裁定進入破產程序,瀚城律師所被指定為破產管理人。2019年5月底,經債權人會議決議,成立債權人委員會。二鳥公司與瀚城律師所接洽,準備受讓三石公司全部的庫存和營業事務,關于本案,下列表述錯誤的是?
          A債權人委員會應包含一名三石公司的職工代表或工會代表
          B瀚城律師所應將與二鳥公司的合作事宜事先制作財產管理或者變價方案并提交債權人會議通過
          C瀚城律師所的方案未被債權人會議通過的,其可以提交給債權人委員會進行表決
          D瀚城律師所在實施與二鳥公司的合作方案前,應報告債權人委員會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C
          [命題陷阱]本題考查很細致。1.債權人委員會的構成為債權人代表+一名職工代表或工會代表,整體人數不超過9人;2.重大事項處理的流程中,管理人需要出具方案→債權人會議通過→報告債權人委員會(未設置委員會的,報告法院)→實施。
           
          [解析]《破產法》第67條:“債權人會議可以決定設立債權人委員會。債權人委員會由債權人會議選任的債權人代表和一名債務人的職工代表或者工會代表組成。債權人委員會成員不得超過九人。
          債權人委員會成員應當經人民法院書面決定認可。”債權人委員會中應當有一名債務人的職工代表或工會代表,由他們代表職工權益,A項正確;
          《破產法司法解釋(三)》第15條:“管理人處分企業破產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的債務人重大財產的,應當事先制作財產管理或者變價方案并提交債權人會議進行表決,債權人會議表決未通過的,管理人不得處分。
          管理人實施處分前,應當根據企業破產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提前十日書面報告債權人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債權人委員會可以依照企業破產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要求管理人對處分行為作出相應說明或者提供有關文件依據。
          債權人委員會認為管理人實施的處分行為不符合債權人會議通過的財產管理或變價方案的,有權要求管理人糾正。管理人拒絕糾正的,債權人委員會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作出決定。
          人民法院認為管理人實施的處分行為不符合債權人會議通過的財產管理或變價方案的,應當責令管理人停止處分行為。管理人應當予以糾正,或者提交債權人會議重新表決通過后實施。”二鳥公司受讓三石公司全部的庫存和營業事務屬于《破產法》第69條的重大資產處分,管理人需要事先制作財產管理或者變價方案并經債權人會議通過,B項正確;
          如果債權人會議未通過管理人的方案,此處分不得進行,債權人委員會作為債權人會議的常設機關并非上級機關,不能推翻債權人會議的決議,C項錯誤;
          經債權人會議通過的重大資產處分方案,管理人在實施前應向債權人委員會報告,D項正確。
          綜上,本題為選非題,答案為C。
           
          23.甲乙因糾紛訴至法院,訴訟中甲乙達成調解協議并簽收,后甲發現調解書中內容與調解協議不一致,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A甲可以向法院申請再審
          B甲可以申請法院裁定補正調解書的內容
          C調解書因違反調解協議而無效
          D甲應當重新提起訴訟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B
          本題考查調解書內容與調解協議內容不一致的處理方式,是司法解釋的原文規定,也是實踐中的常見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調解規定》第16條:當事人以民事調解書與調解協議的原意不一致為由提出異議,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異議成立的,應當根據調解協議裁定補正民事調解書的相關內容。即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后,法院應當根據調解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經當事人簽收后生效。當事人簽收調解書后,認為人民法院制作的調解書內容與調解協議不一致的,應當如何處理?顯然,調解協議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故應當以調解協議內容為準,當事人可以提出異議,申請人民法院補正調解書的內容,人民法院認為異議成立的,應當作出裁定對調解書的內容予以補正,故本題答案為B。
           
          24.成順公司的股東胡某是公司的大股東和法定代表人,2018年12月,胡某召集股東會商議收購力耀公司的股權事宜,此次股東會沒有通知持有公司百分之一股權的小股東鄭某。胡某提議轉讓成順公司的一塊土地使用權給力耀公司作為受讓股權的對價,在胡某操作下,股東會通過該決議并讓秘書代替鄭某簽字,鄭某知道后堅決不同意,訴至法院,該股東會決議效力如何?
          A該股東會決議無效
          B該股東會決議可撤銷
          C該股東會決議有效
          D該股東會決議不成立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B
          [命題陷阱]本題主要針對決議效力瑕疵的適用情形進行考查。決議內容違法的認定無效,本案中股東會決議處分資產、收購股權等事宜均屬于股東會權限范圍內,沒有違法之處,不屬于無效情形。難點在于區分決議可撤銷和不成立,不成立的理由主要是決議并未真正作出(沒開會、沒表決、出席會議人數不足、同意表決票數不足等),決議是被偽造出來的是會議制度的本質瑕疵;撤銷的理由主要是會議召集方式、表決程序有違法違規之處或者內容違反公司章程。本案中的關鍵點是股東會召集程序中未通知小股東鄭某,決議中鄭某的簽字被偽造,此情形應認定為召集程序違法,屬于可撤銷的情形。
          [解析]根據《公司法》第22條第1、2款:“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公司法司法解釋(四)》第5條:“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當事人主張決議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公司未召開會議的,但依據公司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或者公司章程規定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而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的除外;
          (二)會議未對決議事項進行表決的;
          (三)出席會議的人數或者股東所持表決權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
          (四)會議的表決結果未達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通過比例的;
          (五)導致決議不成立的其他情形。”
          本案中股東會召集時應該通知而未通知小股東鄭某,導致鄭某沒機會參會表決,且決議中鄭某簽字被秘書代簽,此簽字對鄭某不生效。此情形應認定為股東會召集程序違法,屬于可撤銷的理由,C項錯誤,B項正確;
          決議效力瑕疵具有排他性,一份決議只會認定一種瑕疵狀態,通過上述分析已經確認為可撤銷的瑕疵狀態,而不是無效或不成立的狀態,A、D項錯誤。
          綜上,本題答案為B。
           
          25.甲上市公司擬與乙公司合并,但乙公司擁有甲上市公司50萬股的股票,占發行股票總額的1.5‰。就此合并事宜,甲上市公司的股東張某、李某、戴某明確表示反對,并向公司主張回購其股份退出公司。下列有關說法正確的是?
          A甲上市公司可以由董事會決議與乙公司合并收購股份事宜
          B甲上市公司應當在和乙公司合并后6個月內轉讓或注銷該股份
          C甲上市公司收購乙公司股份應當采用公開集中交易的方式進行
          D甲上市公司應當在回購張某、李某、戴某股份后10日內注銷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B
          [命題陷阱]本題針對修訂后的股份公司股份回購細節進行考查,難度不大但細節很多。因為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合并而回購股份,或股東法定情形下主張回購,是《公司法》第142條的法定情形。但合并事宜屬于股東會議的特別決議事項,需由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做出有效的股東會議決議,且回購后的股票需6個月內轉讓或注銷。因與股東合并,或因接受股東的回購請求而回購股份發生在公司和股東兩者之間,不存在公開集中交易的情形。
          [解析]根據《公司法》第142條:“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屬于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上市公司因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
          本案中,股份公司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或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股份公司可回購。但是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屬于公司合并事宜,此行為需要股東大會經出席者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并非董事會權限,A項錯誤;
          因上述兩種情況回購股份的,應在六個月內轉讓或注銷,所以B項正確,D項錯誤;
          上市公司因本案所述情形回購股份的,需進行信息披露,并不要求公開集中交易方式,且因為合并或股東回購請求,交易相對方均為確定對象,也無法實現公開集中交易方式,所以C項錯誤。
          綜上,本題答案為B。
           
          26.張三為中天公司調試某設備,雙方約定,如果因張三的原因造成損失,張三只需要承擔10%的賠償責任。后來,中天公司為該設備投保損失險,未將與張三的約定告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也未詢問針對此設備有無免責約定,不久,張三在調試設備時因擅自修改設備參數,造成火災,中天公司損失10萬。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保險公司向中天公司賠償后,可向張三追償一萬
          B保險公司向中天公司賠償后,可向張三追償十萬
          C保險公司主張代位求償的管轄法院,依保險合同關系確定
          D如果保險公司已經向中天公司賠償,可向其主張返還賠償金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A
          [命題陷阱]1.訂立保險合同前,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人的求償權的行為有效,第三人因此免責。在棄權范圍內無需對被保險人賠償,也無需受保險公司追償;2.保險公司只有在訂立保險合同時就是否棄權做過詢問,投保人隱瞞棄權事實的情況下,才能向被保險人主張返還保險金。
          [解析]本題針對最新的《保險法司法解釋(四)》展開考查。根據《保險法司法解釋(四)》第9條規定:“在保險人以第三者為被告提起的代位求償權之訴中,第三者以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訂立前已放棄對其請求賠償的權利為由進行抗辯,人民法院認定上述放棄行為合法有效,保險人就相應部分主張行使代位求償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保險合同訂立時,保險人就是否存在上述放棄情形提出詢問,投保人未如實告知,導致保險人不能代位行使請求賠償的權利,保險人請求返還相應保險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保險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上述情形仍同意承保的除外。”
          本案中,中天公司在投保前對作為投保標的的機器設備豁免了張三90%的賠償責任,該放棄合法有效,故張三只承擔10%的賠償責任,在保險公司賠償后,向張三追償,也只能追償10%的賠償責任,故A項正確,B項錯誤;
          《保險法司法解釋(四)》第12條:“保險人以造成保險事故的第三者為被告提起代位求償權之訴的,以被保險人與第三者之間的法律關系確定管轄法院。”代位求償訴訟的雙方當事人是保險公司和第三者,保險公司的權利承繼自被保險人,所以訴訟爭議原本是被保險人和第三者之間的關系,應按照被保險人和第三者之間的關系確定管轄法院,C項錯誤;
          投保人告知的義務限于保險公司詢問的范圍和內容。保險公司在投保時未就免責事宜詢問,中天公司沒有告知的責任,所以不存在保險公司“被騙”的情形,保險公司不能主張中天公司返還已經支付的保險賠償金,D項錯誤。
          綜上,本題答案為A。
           
          27.某地區海鮮水產行業協會組織本地水產供應商壓縮供貨并控制出貨節奏,導致下游供貨量減少,海鮮的價格猛漲,眾供應商收益頗豐。但對當地的海鮮市場造成很嚴重的負面影響。但因為此次安排對大小供應商的返利政策不同,甲水產供應商主動向反壟斷執法機構報告了這一情況,并提供了重要證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當地民政部門可以對該海鮮水產行業協會撤銷登記
          B海鮮水產協議出于行業自律,且維護了同業經營者的權益,不應被處罰
          C水產供應商并無簽署任何協議,故未構成協議行為
          D反壟斷法執法機構應免除對甲的處罰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A
          [命題陷阱]1.行業協會促成本行業的經營者從事協議行為的,不能以簡單的行業自律來抗辯,需受到處罰;2.協議行為強調的是對競爭有排除限制影響的協同行為,并不局限于書面的協議形式;3.對于主動報告并提供重要證據的經營者,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酌情減免處罰,并非必須免除處罰。
          [解析]根據《反壟斷法》第13條第2款:“本法所稱壟斷協議,是指排除、限制競爭的協議、決定或者其他協同行為。”
          第16條:“行業協會不得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從事本章禁止的壟斷行為。”第46條第3款:“行業協會違反本法規定,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可以依法撤銷登記。”
           
          本案中,海鮮水產行業協會組織本行業的水產供應商壓縮供貨控制出貨節奏,對競爭造成了排除、限制的影響,構成了橫向壟斷協議行為,且情節嚴重。所以行業協會已構成違法行為,不能以行業自律來抗辯,民政部門可對其撤銷登記。A項正確、B項錯誤;
          協議行為強調的形式要件是協同行為,實質要件是對競爭排除、限制的負面影響,不要求書面的協議形式,C項錯誤;
          第46條第2款:“經營者主動向反壟斷執法機構報告達成壟斷協議的有關情況并提供重要證據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酌情減輕或者免除對該經營者的處罰。”主動報告并提供重要證據者,由執法機構自由裁量可酌情減免處罰,并非法定免除處罰,D項錯誤。
          綜上,本題答案為A。
           
          28.甲為自己投保一份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的人身保險合同,在體檢時發現自己患有不能承保的慢性疾病,保險公司業務員乙知情后仍然想辦法為甲辦理了該保險并收取了保費,受益人欄目中注明“法定”,未約定受益的順序和份額。一年后,甲發病身亡,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受益人約定為“法定”,該受益人的指定無效
          B保險賠償金由甲的妻子和兒子平均分配
          C甲未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保險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D保險公司無需給付保險賠償金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B
          [命題陷阱]1.受益人約定為“法定”或“法定繼承人”,是有效的約定。按照《繼承法》的規范將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確定為平等的受益人,沒有約定受益順序或份額時,各受益人平均受益;2.投保人未如實告知,保險公司的代理人知情的視為保險公司知情,保險公司知情時依然承保視為放棄了解除權,發生保險事故時不得以投保人未告知為由主張解除合同。
          [解析]根據《保險法司法解釋(三)》第9條:“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經被保險人同意的,人民法院應認定指定行為無效。
          當事人對保險合同約定的受益人存在爭議,除投保人、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之外另有約定外,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受益人約定為“法定”或者“法定繼承人”的,以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受益人約定為“法定”并非無效,而是按照《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鎖定為受益人,受益順序和份額沒有約定時,各受益人平均受益,所以A項錯誤,B項正確;
          《保險法》第16條第6款:“保險人在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保險公司業務員乙屬于保險公司代理人,甲隱瞞病情的事宜,乙知情等同于保險公司知情,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公司不能主張甲未如實告知而解除合同或不予賠償,而是應依合同約定給付賠償金,C、D項錯誤。
          綜上,本題答案為B。
           
          29.萬公司購買梓公司的一批鋼材,簽發一張承兌匯票給梓公司支付貨款,梓公司將該匯票背書給仟公司,并請甲公司提供擔保,但沒有約定擔保金額和被保證人名稱,仟公司又背書轉讓給宏公司。梓公司向萬公司交付的鋼材質量不達標。宏公司向付款銀行提示承兌時被拒絕,以下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宏公司應向仟公司請求給付票據款項
          B因鋼材質量不達標,萬公司有權拒絕向宏公司承擔付款責任
          C因未約定被保證人名稱,甲公司不承擔保證責任
          D如果梓公司向宏公司給付了票據款項,可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權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D
          [命題陷阱]1.萬和梓公司之間存在買賣鋼材的合同關系,梓交貨質量不合格,構成此合同的實質違約,萬公司據此可向直接后手梓公司提出對人抗辯;2.票據保證未表明被保證人名稱的,不影響保證行為成立,法定推定為票據的第一責任人,即承兌后的匯票推定承兌人為被保證人,未被承兌的匯票,推定出票人為被保證人。
          [解析]根據《票據法》第47條:“保證人在匯票或者粘單上未記載前條第(三)項(被保證人名稱)的,已承兌的匯票,承兌人為被保證人;未承兌的匯票,出票人為被保證人。
          保證人在匯票或者粘單上未記載前條第(四)項的,出票日期為保證日期。”
          第50條:“被保證的匯票,保證人應當與被保證人對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匯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權向保證人請求付款,保證人應當足額付款。”本案中,甲公司作出保證行為時,未記載被保證人名稱,因為票據未被承兌,應視為出票人萬公司為被保證人,且保證人甲公司與被保證人萬公司應對后手承擔連帶責任,所以C項錯誤;
          D項梓公司行使再追索權,甲公司作為萬公司的保證人是梓公司的前手,應對其承擔被追索的付款責任,D項正確;
          持票人在被拒絕承兌后可對其前手義務人連帶追索,追索對象并不限于直接前手,所以宏公司可向包含仟公司在內的前手義務人們主張連帶責任,A項錯誤;
          梓公司交付給萬公司的鋼材質量不合格,此關系僅存在與買賣合同相對方的萬公司和梓公司之間,萬公司可據此對梓公司的追索提出抗辯,基于票據無因性,此原因與其他主體無關,所以萬公司不能據此對宏公司的追索進行抗辯。B項錯誤。
          綜上,本題答案為D。
           
          30.奇能公司是電動車領域的巨頭,使用“標準”牌電池。為了擴張產業鏈與下列企業簽訂了相關協議,且協議涉及的交易規模都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以下哪一選項應當向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
          A奇能公司跟某太陽能企業達成協議約定信息互通共享
          B奇能公司收購某電子板公司30%的股份,成為其第二大股東,取得其控制權
          C奇能公司收購旗下控股子公司的股份達到80%
          D電霸公司享有奇能公司52%表決權的股份,享有天霸公司55%表決權的股份,奇能公司收購天霸公司的股份達到70%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B
          [命題陷阱]經營者集中實行事前申報制度,只要參與經營者集中行為的經營者的交易規模達到了國務院規定的規模需要提前申報。但是,如果參與集中的企業不會通過集中行為改變控制權,則不屬于經營者集中行為,無論規模如何均可免于申報。
          [解析]《反壟斷法》第20條:“經營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
          (一)經營者合并;
          (二)經營者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
          (三)經營者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經營者集中行為的典型特征是通過集中行為可產生經營控制權的轉移,而電動車廠商奇能公司與太陽能企業達成的信息共享的協議并沒有控制權的轉移,不屬于經營者集中行為,無需申報,A項錯誤;
          奇能公司收購電子公司的股權,取得其控制權,屬于經營者集中行為,因其交易規模達到申報標準,所以需要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事先申報,B項正確;
          第22條:“經營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
          (一)參與集中的一個經營者擁有其他每個經營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資產的;
          (二)參與集中的每個經營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資產被同一個未參與集中的經營者擁有的。”
          奇能公司對其控股子公司本來就擁有控制權,即使收購股權增持至80%,也是由奇能公司享有該子公司的控制權,所以此收購股權的行為并沒有發生控制權的轉移,無需申報,C項錯誤;
          電霸公司同時擁有奇能公司和天霸公司的控制權,所以兄弟公司奇能公司對天霸公司的收購行為并沒有改變其控制權被電霸公司控制的結果,無需申報,D項錯誤;
          綜上,本題答案為B
           
          31.某文具公司在網絡電商平臺注冊一店鋪,公司設置專項資金派發給員工,要求員工用此專項資金在本公司店鋪購買文具,公司的客服再根據下單的地址,給員工郵寄空的包裹,通過這種方式來提高公司在網絡銷售平臺的排名。下列有關該文具公司行為的說法正確的是?
          A互聯網不正當競爭
          B虛假宣傳行為
          C商業賄賂行為
          D混淆行為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B
          [命題陷阱]本題的關鍵點在于區分互聯網不正當競爭及虛假宣傳的差異。虛假宣傳的核心點是經營者對自身的產品或服務的各種因素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ヂ摼W不正當競爭的核心點是經營者利用自己的技術干擾、控制,進而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本案中文具公司的行為屬于“刷單、刷信用”的虛假宣傳行為,并沒有互聯網的不正當競爭。
          [解析]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8條:“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第12條:“經營者利用網絡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本法的各項規定。
          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通過影響用戶選擇或者其他方式,實施下列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
          (一)未經其他經營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中,插入鏈接、強制進行目標跳轉;
          (二)誤導、欺騙、強迫用戶修改、關閉、卸載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
          (三)惡意對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實施不兼容;
          (四)其他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本案中文具公司通過自己員工下單、郵寄空包裹等行為實際構成了對銷售狀況的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屬于虛假宣傳行為。B項正確;
          互聯網不正當競爭的核心是經營者利用自有的技術手段,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服務的正常運行,本案中文具公司并不存在此行為,A項錯誤;
          商業賄賂強調經營者為了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而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相關單位或個人,本案中文具公司并未實施此類行為,C項錯誤;
          混淆行為強調經營者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名稱、包裝、裝潢、名稱、域名、網站、網址等,足以引人誤以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本案中文具公司并未擅自使用他人的任何元素,沒有混淆行為,D項錯誤。
          綜上,本題答案為B。
           
          32.玩具協會舉辦玩具展銷會,斗星公司借了護衛艦公司的營業執照,租賃云團公司的柜臺,賣火牛公司生產的拼圖玩具,大牛在該會展上購買了拼圖玩具后,發現少了一片,在展銷會結束之前大??梢韵蚰男┲黧w主張權利?
          A玩具協會
          B護衛艦公司
          C云團公司
          D火牛公司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B
          [命題陷阱]1.展銷會中上售出商品質量不合格,如果展銷會舉辦期間,由銷售者承擔責任,如果展銷會結束,由展銷會的舉辦者承擔責任;2.營業執照出租出借的,營業執照使用者及所有者均應承擔經營者應該負擔的責任。
          [解析]本案中拼圖玩具少了一片的質量問題,應認定為產品瑕疵,瑕疵產品屬于違約責任,消費者應向銷售者主張責任,與生產者無直接法律關系,故應排除D項;
          消費者是在展銷會上購買此瑕疵產品,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3條:“消費者在展銷會、租賃柜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結束或者柜臺租賃期滿后,也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展銷會舉辦期間,經營者仍在展銷會上開展經營活動,消費者容易向其主張責任,由經營者承擔責任有利于消費者維權。展銷會舉辦者負有基本的審查和注意義務確保其招募的經營者在展銷會上銷售的商品質量合格,并收集經營者的相關信息。如果,在展銷會上售出的商品質量不合格,被發現時展銷會已經結束,經營者不知所蹤,消費者不容易向其主張責任。展銷會的舉辦者也難逃失察之責,展銷會結束后由展銷會舉辦者承擔“期后連帶”的責任,承擔責任后再向經營者追償。本案中發生糾紛時,展銷會尚未結束,應該排除展銷會的舉辦者和柜臺的出租者,消費者應向銷售者斗星公司主張責任,所以排除A、C項;
          銷售者斗星公司借營業執照實施銷售活動,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2條:“使用他人營業執照的違法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消費者可以向其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營業執照的持有人要求賠償。”營業執照的持有人和借用人承擔連帶責任,故護衛艦公司作為營業執照的持有人應承擔責任,B項當選。
          綜上,本題答案為B。
           
          33.甲公司從事食品生產業務,生產許可證到期后向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續期成功。后甲公司在對所生產的餅干進行包裝時未更換新的包裝,舊包裝上記載的生產許可證編號已經過期。李某在乙超市購買該餅干時通過查詢得知該許可證編號已經過期的事實,依舊購買餅干若干,并向法院起訴主張餅干價款的10倍賠償,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乙超市有合法的購貨來源且支付了合理的對價,所以不承擔責任
          B甲公司如果能證明該餅干質量合格且不會使消費者構成誤認,則不承擔10倍價款的賠償責任
          C李某應當先向乙超市主張賠償,如果乙超市不賠,才可以向甲公司主張賠償
          D因為李某知道此餅干的許可證過期,故不可主張賠償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B
          [命題陷阱]1.對于不合格食品的責任,生產者和經營者實行首負責任制,由消費者選擇;2.銷售者善意的,不受行政處罰,但不能免除民事責任;3.食品關乎消費者身體健康,經營者承擔更嚴格的責任,即使消費者“知假買假”,經營者的責任也不可因此抗辯;4.食品質量不達標,生產經營者應承擔10倍價款的罰則,但如果僅僅是食品包裝有瑕疵且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不承擔此罰則。
          [解析]根據《食品安全法》第136條:“食品經營者履行了本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免予處罰,但應當依法沒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食品經營者對于食品的質量問題可證明“善意”的,只能免行政處罰,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不能免除,A項表達為“不承擔責任”,錯誤;
          第148條:“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食品質量不符合食安標準,消費者既可以向生產者索賠也可以向經營者索賠,生產者和經營者實行首負責任制,C項錯誤;
          如果僅僅是食品包裝、說明書等有瑕疵,但不影響食品的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經營者不承擔10倍價款的罰則,B項正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3條:“因食品、藥品質量問題發生糾紛,購買者向生產者、銷售者主張權利,生產者、銷售者以購買者明知食品、藥品存在質量問題而仍然購買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食品、藥品關乎消費者生命健康,即使消費者“知假買假”,生產經營者也應承擔相應責任,不得以消費者明知為由進行抗辯,D項錯誤。
          綜上,本題答案為B
           
          34.甲公司拖欠乙銀行貸款2000萬,到期無力清償,現乙銀行欲通過資產管理公司實現債轉股來清理不良貸款,根據《商業銀行法》及《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乙銀行應將其對甲公司的債權轉移給資產管理公司,由資產管理公司對甲公司進行債轉股
          B乙銀行可直接對甲公司進行債轉股
          C應由資產管理公司購買甲公司的股權,甲公司用所得的股款償還乙銀行的欠款
          D應由乙銀行購買甲公司的股份,甲公司用所得的股款償還乙銀行的欠款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A
          [命題陷阱]1.“債轉股”本質為以債權換股權,即以債權出資;2.鑒于銀行的資金運營限制,銀行不可向非銀行金融機構投資,所以銀行的債轉股不可直接進行,需要經由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轉手,即銀行將債權轉移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再由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將此債權出資至債務人的公司換回股權。
           
          [解析]根據《商業銀行法》第43條:“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托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為了確保銀行資金的安全,銀行不得向非銀行的金融機構或企業投資,本案中,乙銀行不能直接向甲公司投資。而債轉股本質上是以債權作為出資,所以乙銀行不得直接對甲公司債轉股,B項錯誤;乙銀行也不能直接購買甲公司的股份,否則相當于乙銀行直接對甲公司投資,D項錯誤;
          銀行清理不良貸款的方式往往是設立資產管理公司,將銀行的不良貸款轉移給資產管理公司,資產管理公司再用此債權出資至債務人的公司中,轉為股權,所以A項正確;
          債轉股的過程并非通過資產管理公司購買債務人股權來實現。如果這樣操作,首先,資產管理公司需要大筆資金,其次,如果該筆資金進入債務人賬戶被挪作他用而沒有歸還給銀行,會有諸多不可控的后果,所以C項錯誤。
          綜上,本題答案為A。
           
          35.某商業銀行董事長張某授意該銀行隱瞞虧損并提供虛假財務報告,該商業銀行被吊銷經營許可證后被撤銷清算。在此之前,該商業銀行曾因未遵守關于資產負債的比例違規發放貸款被國務院銀保監會處以罰款,該罰款尚未繳納。該商業銀行被撤銷清算期間,發現未繳上一年度稅款,還有一筆稅款因商業銀行計算錯誤而未繳。下列相關說法正確的是?
          A在清算時,清算組應優先清償包含企業所得稅在內的欠繳稅款
          B在該商業銀行被清算期間,經國務院銀保監會負責人批準,可申請司法機關禁止張某買賣商品房
          C因計算錯誤未繳的稅款,稅務機關可要求該商業銀行補繳但不能收取滯納金
          D在清算期間,該銀行應先向國務院銀保監會繳納罰款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B
          [命題陷阱]本題考查了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撤銷清算的相關內容。1.銀行清算時,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另外,在支付清算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后,應當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稅款并不是被優先清償的內容;2.納稅人因自身原因少交稅款的,稅務機關三年內有權要求補繳稅款并收取滯納金;3.銀行在清算期間,負責人的出境或資產處分受到限制;4.清算期間,罰款不屬于平等主體之間形成的債權,銀行資產無力清償全部債權時,不能承擔罰款的繳納義務。
          [解析]根據《商業銀行法》第71條:“商業銀行不能支付到期債務,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產。商業銀行被宣告破產的,由人民法院組織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商業銀行破產清算時,在支付清算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后,應當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破產法》第113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商業銀行破產清算中,清償順序應該是破產費用→共益債務→職工債權→個人儲蓄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其他社保和稅款→普通債權。所以稅款并不能被優先清償,A項錯誤;且企業破產時,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權,而罰款并不屬于債權,不能進行債權申報,所以在破產清算中,罰款無法得到清償,D項錯誤;
          《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40條:“在接管、機構重組或者撤銷清算期間,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人批準,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出境將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通知出境管理機關依法阻止其出境;
          (二)申請司法機關禁止其轉移、轉讓財產或者對其財產設定其他權利。”商業銀行在撤銷清算期間,其董事長可被限制資產處分,但此措施需要申請司法機關采取,B項正確;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52條第2款:“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因為納稅人、銀行自身的計算錯誤未繳稅款,一般情況稅務機關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并加收滯納金,C項錯誤。
          綜上,本題答案為B
           
          36.我國作家甲創作完成小說《網》,出版后大賣,甲因此獲得15萬元稿酬,用該筆稿酬購買了一輛環保電動汽車。后該小說在國外獲獎,由某國際組織發放獎金20萬元,被外國A電影公司購買了改編權獲得該公司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150萬元。下列關于甲納稅的相關說法中正確的是?
          A甲獲得的獎金不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B購買環保汽車應該免納車船稅
          C甲在國外獲得的特許權使用費不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D甲獲得的稿酬應按比例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A
          [命題陷阱]本題針對個稅的征繳及優惠進行綜合設題,而且融入了車船稅的內容,增加了題目的難度。1.甲作為我國作家,沒有其他特別說明,應認定為居民納稅人,取得的境內外所得中不是免稅范圍的收入均應繳納個人所得稅,比如本案中在國內獲得的稿酬、國外獲得的特許權使用費,但是國際組織發放的獎金作為法定的免稅范圍不用繳納個稅;2.新能源車船不屬于法定免稅的范圍,只是根據國務院規定可減征或免征。
          [解析]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4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外國組織發放的文化方面的獎金,屬于法定免稅范圍,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A項正確;
          《車船稅法》第4條:“對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可以減征或者免征車船稅;對受嚴重自然災害影響納稅困難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確需減稅、免稅的,可以減征或者免征車船稅。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新能源車并非法定免稅范圍,而是根據國務院規定減征或免征,B項表述為“應免納”是錯誤的;
          《個人所得稅法》第1條第1款:“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2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甲作為我國作家,沒有特別說明的情況下應認定為居民納稅人,就其取得的境內外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所以國內獲得的稿酬、國外獲得的特許權使用費應繳納個稅,C項錯誤;
          第3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稿酬屬于綜合所得之一,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適用3%—45%的超額累進稅率,并非比例稅率,D項錯誤。
          綜上,本題答案為A。
           
          37.甲公司從政府以出讓方式獲得一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進行商品房開發,樓盤建設過半投入約2億元,甲公司因資金鏈斷裂無以為繼。無奈將此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一并轉給乙公司。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乙公司獲得土地使用權后需重新與政府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B政府可向甲公司收取不超過2億元的土地閑置費
          C乙公司獲得土地使用權后可經甲公司同意改變土地用途
          D甲公司應繳納全部的土地出讓金并獲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D
          [命題陷阱]1.建設單位以出讓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有權轉讓,受讓人承繼原出讓合同中轉讓方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沒有土地用途的變更無需重新簽訂合同;2.土地用途變更需要同時獲得規劃部門和自然資源部門的雙重審批;3.建設單位無故閑置土地一年以上才會被政府收取土地閑置費。
          [解析]《房地產管理法》第39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于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第42條:“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44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后,受讓人改變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須取得原出讓方和市、縣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建設單位以出讓方式獲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滿足上述第39條的“一金兩證一投資”的條件下可以轉讓,所以D項中的土地出讓金+土地使用權證書是轉讓的必要條件,D項正確;
          出讓地轉讓后,如果發生土地用途變更,既涉及地上建筑又涉及地面使用年限的變化,所以需要原出讓方+規劃部門雙審批,不能僅有買賣雙方協商進行,C項錯誤;
          土地使用權轉讓后,如果沒有用途變更,那么原出讓合同中的權利義務由受讓人概括承受,無需簽訂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A項錯誤;
          《土地管理法》第38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一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并收獲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閑置費;連續二年未使用的,經原批準機關批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為了更好的保護耕地,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無故閑置土地,建設單位無故閑置一年以上被征收土地閑置費,本案中并沒有此條件,所以B項征收閑置費的說法錯誤。
          綜上,本題答案為D。
           
          38.甲公司取得了規劃許可證在某工業園建一倉庫,當地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巡查時發現,甲公司為了存放貨物私自在倉庫邊挖一地下室,并在倉庫樓頂搭設了工人居住的臨時工棚。根據城鄉規劃法,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是?
          A甲公司可補辦該工棚的臨時建設規劃許可證
          B甲公司可補辦該地下室的規劃許可證
          C規劃主管部門可以責令限期拆除臨時工棚并處以不超過建造成本的罰款
          D規劃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填埋地下室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C
          [命題陷阱]對于違規建筑,因不符合規劃而不能保留。所以處理流程為規劃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并處以罰款,逾期不拆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解析]根據《城鄉規劃法》第66條:“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并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
          (一)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的;
          (二)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
          (三)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的。”本案中倉庫上的臨時工棚屬于未經批準的臨時建設,應由規劃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并處以工程造價一倍以內的罰款,C項正確;
          臨時工棚和地下室已經定性是違規建筑,說明該建筑違反了規劃的實施,所以應該盡量恢復原狀,不能補辦許可證讓違規建筑得以保留,A、B項錯誤;
          根據《城鄉規劃法》第68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對地下室的填滿處于強制拆除的性質,應該在當事人逾期不拆除的前提下由縣級以上政府責令進行,城鄉規劃部門并無此職權,D項錯誤。
          綜上,本題答案為C。
           
          39.衛護公司經營困難,以其所有的經濟林地使用權和林木入股綠源公司,同時將已取得的《林木采伐許可證》轉讓給綠源公司。后綠源公司得知,衛護公司以其經濟林地使用權向某商業銀行抵押貸款尚未歸還,綠源公司與衛護公司發生爭議,要求衛護公司盡快解除抵押,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A在爭議期間,綠源公司可以砍伐經濟林地上的林木
          B綠源公司與衛護公司的爭議可請縣政府解決
          C綠源公司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D綠源公司可以將經濟林地改變為建設用地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B
          [命題陷阱]本題針對森林權屬爭議的處理流程進行考查,沒有難度。單位和單位之間發生爭議,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處理不服的,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且爭議未解決之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爭議的林木。
          [解析]根據《森林法》第17條的規定:“單位之間發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處理。
          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發生的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爭議,由當地縣級或者鄉級人民政府依法處理。
          當事人對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解決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爭議的林木。”本案中,衛護公司和綠源公司兩個單位發生林地使用權的爭議,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前置,對于處理決定不服才能起訴,所以B項正確,C項錯誤;
          在林地的爭議解決之前,爭議林木不得砍伐,需維持原狀,A項錯誤;
          第15條:“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也可以依法作價入股或者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經營林木的出資、合作條件,但不得將林地改為非林地:……”我國對林地的保護制度類似于對耕地的保護制度,非經法定程序不能擅自改變林地的用途為非林地或建設用地,D項錯誤。
          綜上,本題答案為B。
           
          40.博納影業將許某編寫的劇本《中國機長》拍攝成電影,贏得了很好的票房和口碑。甲公司經授權獲得該電影的網絡轉播權,某電視臺未經許可,截取30秒的電影情節,用于該電視臺的電影推薦欄目,下列有關說法正確的是?
          A甲公司應同時征得許某和博納影業許可
          B電視臺侵犯了博納影業的著作權
          C視臺侵犯了許某的著作權
          D電視臺沒有侵犯著作權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D
          [命題陷阱]本案有兩個關鍵點:1.甲公司的行為是對電影的網絡轉播,沒有單獨涉及對劇本的使用,所以此行為與許某無關;2.電視臺雖未經許可而截取了電影片段,畢竟只有30秒,且目的是為了介紹推廣該電影,著作權立法的終極目的并非單純地獎勵作者,而是鼓勵創作、推動知識傳播、文藝的繁榮和進步。所以某電視臺的行為應認定為合理使用所以不侵權。
          [解析]甲公司轉播的素材僅僅是電影,并不涉及劇本,與許某無關,A項錯誤?!吨鳈喾ā返?2條規定:“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因此,未經許可利用電影片段制作并播放電影介紹節目的行為屬于該條允許的范圍之內,屬于合理使用,不構成對電影著作權的侵權。
          雖然相關立法或司法解釋并未對該條的含義做出更為詳細的解釋,但根據著作權法原理和國內外司法實踐,結合電影作品自身的特點,關于認定電影介紹節目是否存在侵權問題,也需要考慮多種因素。最重要的莫過于使用電影片段的目的。著作權法雖然賦予了著作權人一系列專有權利,以保障其能夠通過控制特定行為而獲得經濟報酬。但是,著作權立法的終極目的并非單純地獎勵作者,而是鼓勵創作、推動知識傳播、文藝的繁榮和進步。因此,對專有權利的保護必須與其他一系列廣泛的社會利益相協調,與公眾獲得和利用信息參與社會生活、從事學術研究和科學教育的自由相適應。對電影作品的介紹或評論不僅能夠傳達介紹者、評論者自己的觀點,而且還能使受眾對電影作品有更為全面、深入的認識,或產生進一步分析、研究的興趣,這正是著作權法要保障的表達自由、信息傳播自由和研究自由。而引用電影片段進行介紹或評論,不僅最為直觀,往往也最為有效。例如,要介紹一部新電影,在文字描述之外配以精彩片花,常能激發受眾的觀影興趣。再如,要對電影中對特技的應用進行評論,播放電影中幾個特技鏡頭的效果遠超過冗長的文字描述。因此,為了對電影本身進行介紹或評論而引用電影片段,是著作權法所允許的。所以電視臺截取30秒片段來完成電影推薦的節目所需,應認定為合理使用不侵權,D項正確,B、C項錯誤。
          綜上,本題答案為D。
           
          41.美國博頓公司2018年2月1號在我國政府舉辦的凈水器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在凈水器上使用“藍天”商標,中國的藍天公司于同一天獨立研發出相同的凈水器并使用“藍天”作為商標。博頓公司于2018年7月1號上午向我國商標局申請注冊“藍天”商標并主張優先權。藍天公司于2018年7月1號下午向商標局申請注冊“藍天”商標。關于該商標權的歸屬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博頓公司應獲得“藍天”商標,因為其享有優先權
          B博頓公司應獲得“藍天”商標,因為其申請在先
          C藍天公司應獲得“藍天”商標,因為其使用在先
          D應由博頓公司和藍天公司協商,協商不成的,抽簽決定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A
          [命題陷阱]1.申請日的上午和下午不分前后,均算同一天;2.商標在中國政府主辦的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6個月內申請人享有優先權。
          [解析]《商標法》第26條:“商標在中國政府主辦的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該商品展出之日起六個月內,該商標的注冊申請人可以享有優先權。”所以本案中博頓公司于在向我國申請注冊商標以前6個月內在我國政府舉辦的展覽會上使用過“藍天”商標,享有優先權,所以其申請日期應按2018年2月1日認定為優先權日,按照先申請原則,博頓公司的申請應該被初審并公告,藍天公司的申請被駁回,只有A項正確。
          綜上,本題答案為A。
           
          42.約翰雷歐是著名足球運動體育明星,提起足球運動,雷歐的名字無人不知。中國的A公司注冊了“雷歐”商標,B公司用“雷歐”作為企業名稱,并于產品上顯著標明公司名稱為“雷歐”,A公司向法院起訴B公司侵權,下列有關說法正確的是?
          AB公司可以A公司侵權在先為由抗辯
          BB公司可以其企業名稱系合法工商登記為由抗辯
          C如果約翰雷歐在A公司商標被注冊后5年內未申請宣告無效,5年后不能再申請
          D雷歐無權以姓名權被侵犯為由主張A公司的侵權責任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C
          [命題陷阱]本題與喬丹商標侵權案如出一轍。1.約翰雷歐作為公眾人物,其姓名可以吸引流量,具有一定的經濟價值,他人未經許可擅自將其姓名申請注冊為商標侵犯了雷歐的姓名權;2.無論A公司擅自將雷歐注冊為商標,還是B公司將雷歐用為企業名稱均為對約翰雷歐的侵權行為。
          [解析]本案中A公司的商標被無效宣告以前,此商標是有效的,B公司在其企業名稱中使用他人的注冊商標,侵犯了A公司的權利,此侵權行為不能以A公司也有侵權或者B公司的名稱被工商登記為由抗辯,A、B項說法錯誤;
          《商標法》第45條:“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對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第32條:“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A公司注冊“雷歐”商標的行為侵犯了約翰雷歐在先的姓名權,作為在先權利人申請宣告該商標無效,應該在商標被注冊后的5年內,C項正確;
          雷歐作為公眾人物,A公司未經許可將其姓名注冊為商標,侵犯了雷歐的姓名權,D項錯誤。
          綜上,本題答案為C。
           
          43.甲公司發明了一款車載空調并獲得了專利,隨后乙公司自己研發出了相同的技術生產了車載空調,并向丙公司銷售了一批該空調,丁汽車公司從丙公司購買一批該車載空調安裝于其生產的汽車上,戊從丁公司購買一輛汽車開展運輸業務。關于甲公司獲得專利,乙公司的研發銷售等行為,丙、丁、戊均不知情。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乙公司自己研發的技術并實施,沒有侵犯甲公司的專利權
          B丙公司不知情且有合法的購貨來源,所以沒有侵犯甲公司的專利權
          C丁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D戊公司可以不停止使用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D
          [命題陷阱]本題的關鍵是乙公司雖然自主研發出車載空調的技術,但是當時甲公司已經取得了該技術的專利,所以乙公司不是先用權人,無權實施該技術。乙公司未經甲公司許可“制造并銷售”的車載空調就屬于盜版,侵犯了甲公司的專利權;丙公司和丁公司未經許可“銷售”了侵權專利權的產品,侵犯了甲公司的專利權,戊公司未經許可“使用”了該專利產品,侵犯了甲公司的專利權。但是丙、丁、戊屬于善意侵權,只是認定侵權,不承擔賠償責任,且戊如果證明給付了合理的對價也可以主張不停止使用。
          [解析]《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5條第1款的規定:“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并售出的專利侵權產品,且舉證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對于權利人請求停止上述使用、許諾銷售、銷售行為的主張,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被訴侵權產品的使用者舉證證明其已支付該產品的合理對價的除外。”
          本案中,甲公司獲得專利權,乙公司在甲公司獲得專利后自主研發的技術不屬于先用權,所以乙公司未經許可制造和銷售的行為應認定為侵權行為,且需停止侵權,并承擔賠償責任,A項錯誤;
          丙公司和丁公司作為“善意”銷售者,雖認定為侵權行為,需停止侵權,但不承擔賠償責任,也不被行政處罰,所以B、C項錯誤;
          戊公司作為“善意使用”者,雖然認定為侵權行為,但有合法購貨來源,不承擔賠償責任且可以不停止使用也無需支付費用,D項正確。
          綜上,本題答案為D。
           
          44.紅旗雜志社出版的《紅旗》是國內知名的時事類期刊,每期內容均精心挑選編排,入選率僅為10%。甲網站未經許可轉載了該期刊每期所有的文章,并且未標明出處和不得轉載。后大量網民從甲網站下載了《紅旗》里收錄的文章。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該網站侵犯了雜志社和作者的著作權
          B該網站只侵犯作者的著作權
          C如果甲網站給作者付費就不侵犯其著作權
          D如果雜志社未經作者同意收納文章,則甲網站不侵犯雜志社的著作權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A
          [命題陷阱]1.本題的關鍵點是確認雜志社作為匯編作者享有著作權,雜志社在選編入選作品時有獨立的判斷、取舍和選擇,所以匯編而成的雜志為獨立的匯編作品,由雜志社享有著作權。第三方使用匯編作品需要原作者和匯編作者雙重許可和付費;2.只有報紙、期刊的轉載和摘編享有法定許可的權利,其他媒介不受此保護;3.匯編人未經原作者同意而收錄其作品,不影響匯編作者的享有著作權,只是需要對原作者承擔侵權責任。
          [解析]《著作權法》第14條:“匯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為匯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雜志社經過篩選、編排將相關文章集結成冊形成匯編作品,雜志社為匯編人,對于匯編作品享有著作權。
          第35條:“出版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匯編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應當取得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匯編作品的著作權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第三方使用匯編作品應該經過原作者和匯編人雙重授權。所以網站未經許可轉載期刊中所有文章,既侵犯了雜志社又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權,A項正確,B項錯誤;
          第33條第2款:“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轉載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但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只有報紙、期刊之間轉載、摘編才能適用法定許可制度,向著作權人付費不經許可不侵權,但本案中甲網站并非報紙、期刊,不能適用法定許可,其未經許可將匯編作品《紅旗》上傳至網絡并供網民下載,侵犯了原作者和匯編人雜志社的著作權,C項錯誤。
          雜志社匯編文章時,需要取得原作者的許可并付費,否則對原作者構成侵權,但此侵權認定并不影響匯編人對匯編作品享有著作權,甲網站的行為依然構成對雜志社的侵權,D項錯誤。
          綜上,本題答案為A。
           
          45.某高校為美觀而更新校園園林景觀,向當地林業局申請采伐許可證。許可證許可采伐樹木10棵,而該高校采伐樹木20棵。針對該高校的行為,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該高??梢砸罅謽I局補種10棵相同樹木,高校承擔相應費用
          B林業局可以要求該高校補種10棵相同樹木,并且處罰該高校額外補種50棵相同樹木
          C林業局可以對該高校罰款1萬,并責令次年內補種10棵相同樹木
          D該高校申請許可證需要同時提出有關采伐的目的、地點、林種、林況、面積、蓄積、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內容的文件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D
          [命題陷阱]本題針對濫伐的法律責任進行了考查,考查得非常細致增加了題目的難度。某高校的超過了許可證的范圍多砍伐了10棵樹,應屬于濫伐行為。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其補種濫伐數量的5倍并處以罰款。只有拒不補種樹木或者補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才由林業主管部門代為補種,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支付。
          [解析]盜伐指行為人違反森林法和其他保護森林的法規,未取得林木采伐許可證,擅自砍伐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森林和林木或本人承包經營的國家或集體的森林和林木的行為;
          濫伐指行為人違反森林法和其他保護森林的法規,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及其法律規定的部門的批準并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或雖持有林木采伐許可證但違反許可證規定的范圍采伐本單位所有或管理的及本人自留山的森林和林木的行為。
          本案中某高校取得了采伐許可證,只是超出了許可證的范圍,多砍伐了10棵樹,屬于濫伐行為。根據《森林法》第39條:“……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濫伐株數五倍的樹木,并處濫伐林木價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拒不補種樹木或者補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林業主管部門代為補種,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支付。
          盜伐、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林業主管部門可責令該高校補種50棵樹并處以罰款。當高校拒不補種或補種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林業主管部門才會代為補種,由違法者承擔費用。A項表述為違法者“要求”林業部門補種,明顯錯誤;
          林業部門責令補種的數量應該為濫伐株數的五倍,且并處罰款,B、C項的處罰措施錯誤;
          《森林法》第34條第1款:“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申請采伐許可證時,必須提出伐區調查設計文件。其他單位申請采伐許可證時,必須提出有關采伐的目的、地點、林種、林況、面積、蓄積、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內容的文件。”某高校申請采伐許可證時,應提交供林業部門審核的與采伐有關的文件,D項正確。
          綜上,本題答案為D。
           
          46.孫某退伍前因一次救災活動導致Ⅷ級傷殘,退伍后到中天公司工作,擔任司機。某日,按照公司要求到機場接機。途中遭遇車禍造成Ⅴ級傷殘,并且導致在部隊的舊傷復發。中天公司沒有給孫某繳納工傷保險費,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孫某可以同時申領工傷保險和軍人傷亡保險金
          B孫某可以每月向公司申領傷殘津貼
          C孫某可以申請退役費的補償
          D應當從軍人保險基金中撥付工傷保險待遇支付給孫某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B
          [命題陷阱]1.本題中軍人的舊傷復發是陷阱,孫某在工作期間發生傷殘,無論用人單位是否繳納過工傷保險費,孫某均有權享受工傷保險待遇;2.孫某的身份已經不再是軍人,不能再享受軍人保險待遇;3.軍人的退役費是根據退役當時的軍人的基本情況和當時的退役費支付標準來完成支付,不會因為舊傷復發而額外給予補償。
          [解析]《社會保險法》第39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孫某因工傷被認定為V級傷殘,由用人單位支付按月的傷殘津貼,B項正確;
          《軍人保險法》第11條:“已經評定殘疾等級的因戰、因公致殘的軍人退出現役參加工作后舊傷復發的,依法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孫某現在已經不是現役軍人,無法享受軍人傷亡保險待遇。即使因戰、因公致殘退出現役參加工作有舊傷復發,也是視同工傷,享受社會保險中的工傷保險待遇,所以A、D項錯誤;
          軍人的退役費是根據退役當時的軍人的基本情況和當時的退役費支付標準來完成支付,不會因為舊傷復發而額外給予補償。C項錯誤。
          綜上,本題答案為B。
           
          47.甲公司的一名金牌銷售人員出國培訓造成人手短缺,銷售壓力巨大。甲公司決定請求乙公司派遣一名員工協助分擔銷售工作。乙公司派遣小李到甲公司工作,但乙公司沒有為小李繳納工傷保險費,小李在一次接客戶的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下列有關說法正確的是?
          A小李可以就任甲公司銷售經理
          B小李在甲公司的業績很差,經過甲公司就業培訓后仍然不見起色,但甲公司無權將小李退回
          C因為乙公司沒有為小李繳納工傷保險費,小李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D小李在獲得工傷保險待遇后不可向肇事司機索賠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A
          [命題陷阱]1.勞務派遣崗位只能是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崗位,但這三方面不要求同時具備,滿足其中一個方面即可;2.派遣勞動者有過錯或不適崗時,用工單位有權將其退回;3.派遣公司作為用人單位應當為派遣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未繳納的,勞動者的工傷保險待遇由派遣公司承擔;4.工傷保險和侵權賠償責任并行,但是醫療費只能擇一,應當由侵權人承擔醫療費用,侵權人無力承擔的,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
          [解析]勞務派遣是勞動合同制的補充,派遣員工只能從事臨時、輔助、替代性的崗位,但這三個條件不需要同時滿足,A項正確;
          《勞動合同法》第65條第2款:“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過錯)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不適崗)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工單位與派遣單位形成了類似勞務買賣的合同關系,派遣員工因嚴重過錯或不能勝任等問題無法滿足用工單位的需求,相當于派遣單位提供的勞務不合格,用工單位有權退工,所以B項錯誤;
          《社會保險法》第41條第1款:“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與工傷事故相伴而生,無論用人單位是否繳納工傷保險費,受到工傷的職工均能享受工傷保險的待遇,只不過承擔此待遇的主體不同而已,用人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費時,所有的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承擔,所以C項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8條:“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獲得民事賠償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工傷保險與侵權責任并沒有排斥的關系,二者可同時追究,但醫療費只能主張一次,應當由侵權人承擔醫療費用,侵權人無力承擔的,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D項錯誤。
          綜上,本題答案為A。
           
          48.某單位準備建設一公共的垃圾填埋廠項目,欲申請劃撥土地進行建設。下述步驟應以什么順序推進?①報有關部門審核建設項目;②向規劃部門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③規劃部門核發選址意見書;④規劃部門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⑤自然資源部門劃撥土地。
          A①③②④⑤
          B②④⑤①③
          C③①②④⑤
          D②④⑤③①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C
          [命題陷阱]本題針對劃撥用地規劃許可進行考查,非常細致,增加了題目的難度。建設項目能否順利進行,首先應該是判斷是否符合規劃,由規劃部門核發選址意見書,之后再報經項目的審批機關進行項目審批,且這應該是流程的最開端。所以①和③的順序應該是③→①,且位于流程的前端。
          [解析]根據《城鄉規劃法》第36條:“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有關部門批準或者核準的建設項目,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在報送有關部門批準或者核準前,應當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核發選址意見書。
          前款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不需要申請選址意見書。”應該先由規劃部門確定選址,再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先③后①;A、B項錯誤;
          第37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核準、備案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核定建設用地的位置、面積、允許建設的范圍,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后,方可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門劃撥土地。”所以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開發建設的建設項目的規劃許可步驟為:(1)申請規劃部門核發選址意見書→(2)有關部門批準、備案、核準建設項目→(3)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4)規劃部門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5)向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申請用地→(6)縣級以上政府審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劃撥土地。C項正確,D項錯誤。
          綜上,本題答案為C。
           
          49. 清末和民國時期的舊中國曾經進行頻繁的立憲活動,下列關于該時期憲法文件,說法錯誤的是?
          A. 《欽定憲法大綱》為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憲法性文件,是由憲政編查館編訂,于1908年公布的
          B. 1912年《臨時約法》是由孫中山主導創制的中國第一部資產階級共和國性質的憲法文件
          C. 北洋政府時期的第一部憲法草案為“天壇憲草”,采用資產階級三權分立的憲法原則,確認民主共和制度
          D. 《中華民國憲法》(1947年)是中國近代史上首部正式頒行的憲法
          【答案解析】中國近代史上首部正式頒行的憲法是1923年的《賄選憲法》。據此D選項入選。ABC選項均屬史實,為正確選項。本題答案為D。
           
          50. 《大清民律草案》是晚清立法修律的重要成果之一,關于該法,下列選項錯誤的是?
          A. 清末民律的修訂由沈家本、伍廷芳、俞廉三等人主持,同時還聘請了外國法律專家參與
          B. 在民律草案修訂過程中,立法機關曾派員赴全國各省進行民事習慣的調查
          C. 《大清民律草案》共分總則、債權、物權、親屬、繼承五編
          D. 《大清民律草案》最后兩編吸收了大量的西方資產階級民法的理論、制度和原則
          【答案解析】清末民商法修訂由沈家本、伍廷芳、俞廉三等人主持。在編纂過程中,一方面聘請日本法學家松岡正義等外國法律專家參與起草工作,另一方面則派員赴全國各省進行民事習慣的調查。故AB正確。
          《大清民律草案》共分總則、債權、物權、親屬、繼承五編。其中,總則、債權、物權三編由松岡正義等人仿照德、日民法典的體例和內容草擬而成,吸收了大量的西方資產階級民法的理論、制度和原則。而親屬、繼承兩編則由修訂法律館會同保守的禮學館起草,其制度、風格帶有濃厚的封建色彩,保留了許多封建法律的精神。故C正確,D錯誤。本題答案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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